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生活频道 详情

财政部:2022年主要收支政策,完善教育、养老、医疗、育幼、住房等支持政策体系

中国网 |    发布时间:2023-01-12 20:41:18.0 |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

2022年主要收支政策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等要求,细化完善财税政策举措,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1.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支持。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

  推动就业优先政策提质加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以及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优化调整科技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

  3.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完善教育、养老、医疗、育幼、住房等支持政策体系,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提升区域发展协调性。有效发挥转移支付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落实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雄安新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相关财税政策。

  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

  4.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大豆油料增产。完善农业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奖补力度,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和主产区抓粮积极性。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1650亿元、增加84.76亿元,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

  5.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快建立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

  6.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

  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接种、药物研发等工作,延续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4元,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癌症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支持高水平医院开展临床科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

  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7.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支持国防、外交、政法等领域工作。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2年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本要素中央统一管理机制、地方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工作考核机制等,实施全国统筹调剂,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与2021年中央调剂制度相比,调剂规模有所增加,上解省份扩大到21个,负担更加均衡合理,各地基金当期缺口全部得到解决。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273.59亿元,增长5.8%,其中,保险费收入71280.0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4105.66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412.78亿元,增长5.2%。本年收支结余7860.8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9255.9亿元。

来源:财政部

来源:财政部

作者:

责任编辑:高健

热点关注

镜头面前